云南文山州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6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50%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55%
-
10000元以上部分: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10000元以下部分:45%
-
10000元以上部分:40%
-
省级及以上医院:50%
- 特殊病种和大病报销比例 :
-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14种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12类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其中精神分裂症及尿毒症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
住院医疗待遇: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整合前的89%提高到整合后的90%
-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整合前的75%提高到整合后的80%
-
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整合前57%提高到整合后的60%
-
大病保险:
-
起付线降低50%,由6000元降低到3000元
-
报销比例在分段支付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的变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