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标准如下:
- 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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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式分娩(包括怀孕时间等于或大于7个月死胎)每人次2800元(含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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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每人次5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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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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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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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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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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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复通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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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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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引)产术(怀孕时间小于7个月)400元。
- 生育津贴和男职工假期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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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男职工假期津贴以汕头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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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时间不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发;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引)产的,按42天计发。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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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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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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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根据分娩方式不同,生育医疗费在2800元至53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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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具体金额取决于个人的工资水平和产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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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医疗费 :根据所选项目,费用从几十元至上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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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为额外收入。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详细计算可以获得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