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疾病报销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等。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和政策。
参保缴费
参保对象
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均需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生、学龄前儿童等。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大病保险)。
缴费时间
每年缴纳一次,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纳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村卫生室就诊,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0元。
门诊重慢病医疗待遇
门诊重症慢性病按病种实行月限额管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 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医疗保障方式分为按病种结算和特药结算两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病种支付比例为85%,其余病种及特药管理的居民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支付比例为80%。
-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病种为38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
大病保险待遇
保障对象
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
筹资标准
每年由省财政和省医保部门确定,在省财政下达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时直接代扣,参保居民不需另外缴费。
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患重大疾病,其当年度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以及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医疗报销。大病起付线为1.1万元,分段报销比例: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参保资助
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门诊救助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等9种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30%的比例救助。
住院救助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年度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26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年度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6600元。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对特困人员按9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65%的比例救助。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疾病报销标准涵盖了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病种和参保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总体来看,三门峡市的合作医疗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特别是在大病医疗和医疗救助方面,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倾斜和支持。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标准
- 2025年度:每人每年400元(含大病保险),相比2024年增加了20元。
财政补助标准
- 2025年度: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较上年增加了30元。
缴费时间
- 集中缴费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缴费方式
- 线上缴费: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税务APP、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费。
- 线下缴费:到当地乡镇、村(社区)的集中征缴点,或就近到有代征资质的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缴费。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提交申请材料:
- 材料清单: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 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 社会保障卡
- 《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如适用)
- 提交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材料清单: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部门会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 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
报销: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
- 申请人凭报销单进行报销。
三门峡市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5年三门峡市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高血压)和800元(糖尿病),同时患有两者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
- 其他门诊: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单次药费限10元,年度限额100元。
- 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手术费限50元,药费限100元。
- 二级医院:报销30%。
- 三级医院:报销20%。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90%。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150元,报销比例约为85%-95%。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500元,报销比例约为75%-93%。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1000元,报销比例约为70%-88%。
- 异地就医:
- 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报销80%(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
- 未转诊或探亲务工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线:5000元。
- 分段补偿:
- 5001-10000元报销65%。
- 10001-18000元报销70%。
- 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肿瘤放化疗等,年补偿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