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卡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如下:
- 通过“津医保”APP或“津心办”APP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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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津医保”APP或“津心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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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我的”页面,选择“个人账户共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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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共济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提交。
- 通过微信小程序“津医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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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微信小程序“津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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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的”,登录/注册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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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添加共济人员信息即可。
- 通过“金医宝”APP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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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金医宝”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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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的”,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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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添加共济人员信息即可。
- 通过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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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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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找到“经办渠道—网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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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示提交亲属信息后点击“提交”。
使用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资金可用于以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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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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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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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并非“共用医保码(或社保卡)”或“共用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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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看病就医仍需使用本人的医保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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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绑定近亲属后,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在近亲属间共济使用。
建议您根据个人习惯选择最便捷的办理方式,并及时更新和维护共济人员信息,以确保医保共济功能的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