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双职工医保是可以共济使用的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相互共济给配偶使用。如果主绑人和共济对象都参加职工医保,共济对象本人有个人账户的,应优先使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不足时再使用主绑人个人账户资金。此外,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用于支付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则和限制。例如,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此外,一些省份已经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并且推出了“医保钱包”功能,使得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区域进一步扩大,从省内扩大到跨省。
因此,双职工医保的共济使用是可行的,但具体使用规则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共济政策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