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为其家庭成员所用,旨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下是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绑定条件
授权人与使用人资格
- 授权人必须是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使用人必须是授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且也必须是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绑定人数限制
授权人最多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进行绑定,但总人数不得超过六人,具体包括父亲、母亲、配偶和子女各一人。
使用流程
线上绑定
- 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
- 选择“共济账户”功能,点击“新增授权”,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绑定。
线下绑定
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绑定手续。
使用范围
医疗费用支付
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共济账户还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注意事项
持卡就医规则不变
- 家庭共济后,参保人就医时仍需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持卡就医的规则不变。
- 本人医保待遇与共济前保持不变,参加职工医保的仍享受职工医保相应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亲属关系变更
家庭成员共济关系确定后将长期有效。如果解除亲属关系,授权人应及时通过公众号办理解绑手续。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绑定,授权人与使用人需符合特定条件,使用范围广泛,包括医疗费用支付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使用共济账户时,持卡就医规则和个人医保待遇保持不变,亲属关系变更需及时办理解绑手续。这一政策旨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设立背景是什么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设立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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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要求:
-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各地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向社会互助共济模式转变。
- 2021年12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1〕39号),进一步明确了辽宁省的实施方案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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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制度的局限性:
- 传统的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支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保障功能不足,存在“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用不着”的问题。
- 个人账户不能共济使用,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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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 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筹集资金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保障,增强医疗保险门诊保障的共济性,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 改善门诊医疗服务可及性,特别是减轻患病率较高的老年群体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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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求和政策响应:
-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大连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了《大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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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支付: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定点零售药店: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可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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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缴纳:
- 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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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共济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国家政策允许的除外)、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大连市医保共济账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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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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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大厅:
- 点击“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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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共济账户:
- 点击“我要办”,然后选择“共济账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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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授权:
- 点击“新增授权”,签署《共济账户绑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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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按提示填写使用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例如:
-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照片或户口簿。
- 子女未成年需提供户口簿或医学证明。
- 子女成年无需提供材料。
- 父母无需提供材料。
- 按提示填写使用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例如: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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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参保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如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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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绑定:
-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完成共济账户的绑定手续。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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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条件:
- 授权人与使用人均须是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授权人须为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使用人须为授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 授权人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进行绑定,最多不超过六人(父亲一人、母亲一人、配偶一人、子女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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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使用规则:
- 绑定后,使用人就医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时,再使用授权人账户资金。
- 授权人的账户资金只能单向流出,使用人不能使用授权人的账户资金进行反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