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年度报销限额为12万元
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年报销金额主要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和大病保险待遇。具体来说:
- 普通门诊报销 :
-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不低于35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病种和报销政策以各地规定为准。
- 住院待遇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按实际诊疗情况,统筹区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为70%左右,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平均年度报销限额为12万元左右。
- 大病保险待遇 :
- 参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目前,全省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综上所述,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年报销金额平均在12万元左右,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更详细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