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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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0%后,其余部分按照《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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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1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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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乙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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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为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减半。
- 跨省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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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区间为70%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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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因实际医疗费用、就医地及参保地的医保政策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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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区间,报销比例高达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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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至5000元区间,报销比例提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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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0000元区间,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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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高达95%。
- 特殊项目与药品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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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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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
这些信息提供了宜昌市医保异地报销的详细比例和规则,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