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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的居民医保门诊 能够 报销。根据最新的政策,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此外,对于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或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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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应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以便更好地利用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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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门诊特殊病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等,参保居民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建议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了解具体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