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缴费: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二档缴费: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普通门诊待遇:一类医疗机构90%,二类医疗机构70%,三类医疗机构40%,一般诊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70%。
门特报销比例: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
住院报销比例: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定期查看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