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医保2025年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基数申报与执行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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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移交税务的参保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1月21日至2月28日)申报2025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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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执行周期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
- 缴费基数上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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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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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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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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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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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再提高10%。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亲属缴纳医保。参保人可在当地小程序上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后,使用个人账户为亲属支付医疗费用。
- 特殊群体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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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获得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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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成员需自行负担30%左右的金额,中等偏下收入者须支付约50%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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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也有相应的减免措施。
- 医疗保险待遇 :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 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设22项,废止20项,修订1项,各地医疗保障部门需按照通知调整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并于2025年3月11日起同步执行。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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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普通居民410元/人年(含10元长护险),困难群体260元/人年(含10元长护险),特困、孤儿10元(长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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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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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不低于67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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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连续参保4年以上,自第5年起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吉林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待遇,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并确保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建议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官方通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