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区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社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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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区医院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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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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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 社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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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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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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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居民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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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居民的6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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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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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从一级到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70%-80%、60%-70%、55%-65%。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长春社区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从而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