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医保标准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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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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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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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5%。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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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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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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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3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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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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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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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
- 大病医保 :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获得的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10万元,大病医保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参加南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