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 生育津贴不需要等待一个月才能领取 。具体条件如下:
- 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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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需按规定正常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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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已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
-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
-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按规定正常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且当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六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 连续缴费要求 :
- 如果生育或终止妊娠时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职工可以补领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天津的生育津贴申请并不需要等待一个月,只要满足上述条件,职工即可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申请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