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新疆的医保制度最早开始于 1998年 。1998年12月14日,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
随后,新疆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乌苏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新制度。
此外,新疆还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例如在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
综上所述,新疆的医保制度自1998年开始建立,并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