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报销 :
- 普通门诊在甘肃省兰州市的报销比例为70%,适用于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元/年。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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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定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患者,兰州市提供了更高的报销比例。例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的报销比例高达90%,其他44种病种的报销比例则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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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也提供70%的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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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门诊费用。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病种有所不同,需要参照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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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范围通常包括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等主要费用,以及一些特定情况下的治疗项目,如重症监护室费用、特殊检查费用等。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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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是: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至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至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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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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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居民医保当年参保,次年享受医保待遇。在兰州市参加居民医保全省可通用,即“省内无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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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市提高了基本医保保障水平,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上调至65%,住院统筹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7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5%,省级医院65%。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并通过大病保险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