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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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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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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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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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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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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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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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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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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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至1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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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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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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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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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至1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2.5%、三级医疗机构90%。
- 门诊特殊药品 :
- 参保职工使用门诊特殊药品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甲类药品除外),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其中,使用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4种特药,按门诊特殊病种流程报销,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 大额医疗补助 :
-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