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屯昌县医保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 10元 。这一标准适用于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对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也不设起付标准,而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5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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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每次就诊的补偿比例为50%,且每次最多补偿33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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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患者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不设起付标准,补偿比例为50%。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及时就诊并合理使用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