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的个体医保门诊 能够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费用 :
-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 门诊统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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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可以在医院享受门诊统筹报销。目前尚不能在药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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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0元,一个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个人账户待遇 :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这相当于门诊报销(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 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待遇 :
- 首次参保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后参保人员可在大庆市、区、县域内任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就诊、网上结算,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待遇,住院待遇。
综上所述,大庆的个体医保门诊能够报销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统筹费用以及特定条件下的慢性病和特殊治疗费用。建议参保人员连续及时参保缴费,以保障自己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