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金用于共济异地缴费亲属的政策已于2024年12月2日启动,并且将在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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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阶段 :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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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亲属范围为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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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个人可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至近亲属医保钱包中,供其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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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广 :2025年,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更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支付近亲属的居民医保和就医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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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 :到2025年底,全国将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因此,从2024年12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开始用于共济异地缴费亲属,并且这一政策将在2025年底前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覆盖。建议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和各地实施细则,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