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直医保是允许共济的 。自2024年12月2日起,湖北省与其他10个省份一起,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中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使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将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给同样开通了医保钱包的近亲属,实现近亲属之间(含跨省)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这一功能特别适用于家庭成员在不同城市工作生活的情况。
此外,湖北省内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实现省内异地共济,即将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给省内不同统筹区的近亲属,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因此,无论是从全国范围还是湖北省内来看,省直医保都是可以共济的。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激活开通“医保钱包”,并通过该平台进行转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