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楚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1.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 8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5%。
2. 住院报销比例
- 州内医疗机构: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5%。
- 州外医疗机构: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50%。
3.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 慢性病:报销比例为 60%(不设起付线)。
- 特殊病:
- 起付线以上(1200元)报销比例为 70%。
- 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90%。
4. 年度报销限额
- 楚雄职工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 4万元。
5.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流程或其他具体政策,建议参考楚雄州医保局的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