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的报销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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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年报销限额为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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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人。
- 门诊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 :
- 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待遇一致,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慢性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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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年报销限额为5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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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管理患者: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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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及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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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医院为70%,在一级医院为80%,年报销限额为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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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在二级医院为75%,在一级医院为85%,年报销限额为12万元/人。
- 大病保险 :
- 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待遇一致,年报销限额为20万元/人。
综合以上信息,重庆居民医保的报销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普通门诊的报销限额较低,而住院和大病保险的报销限额较高。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保类型,以最大化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