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农村合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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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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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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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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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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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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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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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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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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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提高到5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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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在村里或镇卫生院就诊时,可以充分利用门诊报销政策,尤其是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的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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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选择镇卫生院就诊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销比例,达到60%。若需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会相应降低,分别为4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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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对于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补偿,具体补偿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宝鸡农村合疗的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