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限额及相关政策如下:
1.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0元。
-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元。
2. 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 7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7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 6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65%。
- 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 5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55%。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3. 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设定: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4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500元。
- 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800元。
- 起付标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是累计计算的。
4. 适用人群
- 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5. 政策依据
- 以上信息依据《抚顺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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