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及宿迁市的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1. 缴费年限要求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男性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0年。
这些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未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 宿迁市具体政策
在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 缴费基数:2023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 4494元,上限为 24042元,参保人员可在该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 8%,另需每月缴纳 10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中断缴费规定:如果中断缴费超过 3个月,将无法补缴。
3. 政策实施时间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自 2023年6月1日 起施行,宿迁市的相关政策与此保持一致。
总结
灵活就业人员在宿迁市参加职工医保时,需累计缴费满 25年(男性) 或 20年(女性),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可参考宿迁市的规定,同时需注意缴费中断的相关限制。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江苏医保云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