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最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具体内容如下:
1. 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
- 市域内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95%。
- 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0%。
- 年度限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200元。
2. 两病门诊报销
- 适用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
-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50%。
- 年度限额:
- 高血压患者:年度限额为225元。
- 糖尿病患者:年度限额为375元。
3. 政策实施时间
- 上述门诊报销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4. 其他说明
- 参保居民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 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您定期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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