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信息,衡水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1.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2.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0%
- 三级医疗机构:65%
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每个医疗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4. 大病保险补充
- 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对于高额医疗费用,参保人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起付线:1万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 特殊人群政策:对于特困、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且无大病支付封顶线,30万元以上部分按95%比例报销。
5. 报销范围
- 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目录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费用。
6. 注意事项
- 参保人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妥善保存相关医疗费用单据、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便后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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