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大类,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住院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无等级乡镇卫生院:最高报销比例为90%。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可能更低)。
起付线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无等级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
- 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
-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报销范围
仅限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才能按规定报销。
二、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80%。
- 年度最高限额:2022年度为90元/人。
慢性特殊疾病门诊
- 报销比例:按就诊医院住院医保费报销比例执行,在定点零售药店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执行。
- 适用病种:需申请认定,包括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甲亢、甲减等28种慢性特殊疾病。
- 年度限额:具体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区别,例如高血压为200元,糖尿病为300元,合并两病为500元。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报销比例:50%。
- 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合并两病500元。
- 适用范围: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治时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
三、补充说明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分段报销,上不封顶。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费用分段确定。医疗救助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补充保障。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政策,建议参考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