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江西省 可以 报销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江西省自2017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以及在县中医院享受中医药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65%左右,县中医院40%,不设封顶线。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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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以下65%左右,县中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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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参保人还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相关费用也可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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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 :国家医保谈判的“双通道”药品等费用也可医保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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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选择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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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及时了解并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等相关待遇,以减轻看病买药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