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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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为200元 ,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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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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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方面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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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和特殊病种 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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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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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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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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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为50%-70%。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 对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部分地区对困难群体有额外补助。
请注意,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