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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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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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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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如枣庄市立医院),报销比例为30%。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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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就诊可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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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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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为30%和20%。
- 大病补偿 :
- 凡是新农合的住院农村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那么超出部分是分段进行补偿的,即5001—1万元补偿65%,10001—1.8万元补偿70%。
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医院,以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起付线等信息,因为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