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 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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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 奖励假60天,总共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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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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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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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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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计算基数 :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后得出的月均值。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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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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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 额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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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1100元,剖宫产的一次性生育补贴为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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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约为700元,剖宫产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约为1400元。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生育女性的权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并鼓励家庭按政策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