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 1070元/人 。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零星征缴期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缴费情况如下:
- 集中征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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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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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零星征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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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参保,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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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动态参保政策。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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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90天内的新生儿,缴费时间可延至2026年3月30日。属于特殊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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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参保,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并等待90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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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在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保,按400元/人·年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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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在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90天内参保,缴费时间可延至2026年3月30日;出生90天以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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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 :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