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
- 报销范围:在参保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 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限额:150元。
2. 大额门诊
- 报销范围: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800元(单次门诊费用需达到200元才能计入累计)。
- 报销比例:参保地报销60%,跨县域报销50%。
- 年度限额:2000元。
3.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报销范围: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适用于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但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
- 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限额:高血压患者为360元,糖尿病患者为480元。
4. 报销流程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 医疗费用需在医保政策范围内,具体可参考医保目录。
5. 不予报销的情况
- 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如整容手术、保健药品等)。
- 工伤相关费用。
- 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如交通事故)。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整理,详情可参考和。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