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本地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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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一级90%,二级80%,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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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在职人员一级90%,二级87%,三级85%;退休职工一级92%,二级89%,三级87%。
-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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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省内和省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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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转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参照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降10%。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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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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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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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50%。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70%。
- 门诊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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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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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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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部分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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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5万元部分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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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部分 :报销比例75%。
- 特殊人群待遇 :
- 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 :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这些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建议关注鸡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