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居民医保门诊 可以 报销。自2024年1月1日起,盘锦市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55%,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300元/年调整为每人500元/年。参保人可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被纳入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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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确保自己参加了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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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应携带医保卡,并在结算时选择“居民门诊统筹”号,以便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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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门诊报销有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才能按报销比例正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