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2025年的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报销额度及相关信息:
1.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50元。
- 特殊人群(如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及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不设起付标准。
2.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的医疗费用。
4. 政策适用范围
- 上述报销政策适用于海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包括乐东县居民。如果乐东县有地方性政策调整,请以当地医保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
5. 补充说明
- 报销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总费用 -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 如果有特殊病种或特殊人群的额外报销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您联系乐东县医保局或通过海南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