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汕尾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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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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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卫生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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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卫生机构:800元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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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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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卫生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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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卫生机构:75%
- 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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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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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9.4万元(其中大额补充为14万元,二次补偿为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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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4万元
- 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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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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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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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最高支付:35.4万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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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人群: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1万元-20万元)、70%(20万元-30万元)、85%(3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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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超过0.2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0.2万元-30万元)、85%(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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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超过0.3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0.3万元-30万元)、85%(30万元以上)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汕尾市参保人的待遇保障水平,减轻因医疗费用过高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关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更详细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