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南昌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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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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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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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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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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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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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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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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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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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60%。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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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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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诊不予报销。
-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
-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报销比例为80%。
- 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 :
-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报销比例为70%。
- 大病保险 :
-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促进分级诊疗和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