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安徽宿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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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基金 :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进行统筹,参保居民个人不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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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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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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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基层二级,县区属公立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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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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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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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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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连续参保,从第二年度起,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
- 保底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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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不含生活用品等非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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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保底报销的比例为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 特殊群体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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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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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或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跨区域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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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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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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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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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政策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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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居民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应优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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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诊手续 :如需到市域外就医,应提前办理转诊手续,以保障报销比例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