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贺州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农村老人如何缴费成为关注焦点。以下是详细的缴费指南和相关政策解读。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
集中缴费期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缴费的,个人需一次性缴纳个人缴费标准和当年财政补助标准的费用,合计每人不低于1070元。
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
- 微信公众号: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贺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缴费。
- 支付宝:在支付宝中搜索“城市服务”,选择“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 电子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
线下缴费
- 银行柜台:前往各县(区)办税服务厅、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合作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 移动智能终端:在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等单位代收点缴费。
特殊人群政策
政府全额补助
-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再缴费。
-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定额资助对象,按相应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一部分,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缴费优惠政策
- 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特殊群体:如重度残疾人等,按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资助,2025年资助标准为240元/人。
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逾期缴费的待遇享受
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参保人员,从足额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需要等3个月后才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025年广西贺州市新农合合并城乡居民医保后,农村老人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进行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特殊人群如特困人员、孤儿等由政府全额补助,新生儿和重度残疾人享受缴费优惠政策。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缴费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2025年广西贺州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农村老人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5年广西贺州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农村老人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包括农村老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但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
农村老人如何通过手机缴纳广西贺州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农村老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使用手机缴纳广西贺州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使用微信公众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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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
-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公众号”→搜索“广西税务12366”并关注。
-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
- 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
-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用户认证。
- 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选择缴费方式(如微信支付),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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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西医保”公众号:
-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公众号”→搜索“广西医保”并关注。
-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医保大厅”→“医保缴费”。
-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用户认证。
- 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 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选择缴费方式(如微信支付),完成支付。
使用微信城市服务缴费
- 打开微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
- 选择所在城市(如贺州),点击“社保”选项。
- 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完成支付。
使用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
-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
- 选择所在城市(如贺州),点击“社保”选项。
- 点击“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完成支付。
使用银联“云闪付”APP缴费
- 打开云闪付APP,点击“城市服务”。
- 选择“社保医保”模块,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使用银行APP缴费
- 下载并登录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的APP。
- 进入“生活”或“缴费”模块,找到“医保缴费”选项。
- 输入农合卡上的序列号查询账单,完成支付。
广西贺州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农村老人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广西贺州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农村老人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门诊统筹待遇
- 门诊医疗统筹: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为: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00元,报销75%。
- 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日不高于70元,报销85%。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 病种范围: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30种疾病。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 二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 市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 自治区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住院医疗待遇
- 本地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 二级医院:基金支付75%,个人支付25%。
- 三级医院: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 自治区三级医院:基金支付55%,个人支付45%。
-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办理转院转诊手续,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转至贺州市外自治区内医院:已办理转院转诊,报销比例下降5%;未办理转院转诊,报销比例下降15%。
- 转至自治区外医院:已办理转院转诊,报销比例下降10%;未办理转院转诊,报销比例下降20%。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 起付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
- 支付比例:
-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0至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60%。
-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支付70%。
-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80%。
医疗救助待遇
- 救助对象:包括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对象等。
- 报销比例:
-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10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5%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 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
- 城乡低收入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8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其他优待政策
- 老年人优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优待;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