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的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50%(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
- “两病”门诊 (高血压和糖尿病):
-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限额分别为300元(高血压)和600元(糖尿病)。
- 慢特病 :
-
起付标准 :500元(中医医疗机构为400元)。
-
报销比例 :
-
甲类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乙类病种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45%,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
- 普通门诊统筹 :
-
起付标准 :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100元,二级为200元,三级为300元。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100元,二级为200元,三级为300元。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0%,二级为70%,三级为60%。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5%,二级为75%,三级为65%。
-
年度支付限额 :
-
在职职工为3500元。
-
退休人员为4500元。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 :
-
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按同级医院的60%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万元。
- 大病保险 :
-
起付标准 :1.2万元。
-
报销比例 :
-
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5%。
-
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
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