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关于肿瘤病报销比例如下:
- 乡镇指定医院 :
- 农民自付费用超过100元后,报销比例为85%。
- 县级医院 :
- 自付费用超过400元后,报销比例为75%。
- 市级医院 :
- 自付费用超过1000元后,报销比例为65%。
- 住院费用补偿 :
- 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时,5001-10000元部分补偿65%,10001-18000元部分补偿70%。
- 门诊特定治疗补偿 :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限额补偿1.1万元。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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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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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新农合对肿瘤病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涵盖了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并对特定门诊治疗设定了限额补偿。建议患者在就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准备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证明材料以便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