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针对慢特病的报销政策有以下几个新的规定:
- 新增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 自2024年12月1日起,青岛市新增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五种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这些疾病的患者在青岛市就医时,能够享受到更便捷的报销服务,减少了在经济上的负担。
- 门诊慢特病病种调整 :
- 2024年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由26种调整至33种,参保人可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
-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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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其中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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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缴费档次有所不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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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65%、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分别为90%、90%、85%、80%。
- 报销就高不就低原则 :
-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 取消小目录限制 :
- 慢特病医保报销比例提高至90%,并取消了小目录限制,这意味着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大部分费用都将由医保承担,个人负担将大大降低。
- 门诊统筹保障水平提高 :
- 自2024年1月1日起,青岛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水平大幅度提高,并全面取消了普通门诊就医定点签约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所有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由选择就医,按照相应标准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这些新规定旨在简化慢特病患者的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方便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就医选择。建议患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新政策,确保自身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