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住院骗取医保是一种 欺诈骗保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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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住院资料 :通过伪造或变造医学文书、费用单据、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相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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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住院 :允许或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或将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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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床住院 :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或通过挂床住院的方式过渡医疗或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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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挂号或无指征治疗 :为参保个人重复挂号、重复或无指征治疗、分解住院等方式,过渡医疗或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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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病情 :通过虚假诊断放大病情,把原本达不到医保报销门槛的患者,造假成能套取更多费用的手术或危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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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药品或非法牟利 :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包括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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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应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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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虚假住院和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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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自觉遵守医保规定,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