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广州的医保政策有以下最新规定:
- 扩大医保范围 :
- 所有在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本市参保人员,均可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 调整医保目录 :
- 扩大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 统一待遇标准 :
- 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并由市级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支付90%,保障参保人员获得优质优价的服务。
- 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
- 取消现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需先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疗机构的选点规定,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 实现信息化智能化 :
- 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医保服务向“智慧医保”升级,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智能化,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
-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医保相关事务,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 用人单位集中办理 :
- 用人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相关事务,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 扩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
- 把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就业地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
- 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
- 把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纳入广州城乡居民医保。
- 扩大可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 :
- 规定退役士兵等可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
-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变年度限额,且大幅提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度限额分别为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和7%。
- 慢性病病种报销范围扩大 :
- 新增门诊慢性病药品目录639种,达到了3519种。同时,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大20种,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等。
- 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提高 :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病人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及一般诊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病种每人每月200元。
- 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
-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
- 参保人患有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这些最新规定旨在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医保待遇,简化就医流程,并推进医保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变化,以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