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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保在广东住院 是可以报销的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如下:
- 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
- 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通常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 转诊证明和备案 :
- 如果参保人在广西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证明,并进行了转诊备案,就可以在广东选择具有医保异地结算资格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可以实现医保异地即时结算(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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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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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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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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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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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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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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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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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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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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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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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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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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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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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医疗费需要就诊医院医保资质、诊疗记录、个人垫付全部医疗费收据、医生医嘱、个人医保卡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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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人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就诊医院不在医保名录上,可能无法享受异地医疗费报销政策。
综上所述,广西医保在广东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办理转诊证明、备案以及符合报销比例等。建议参保人在住院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