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住院后, 通常不可以 回老家进行二次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异地就医报销后,患者不能回当地进行二次报销,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医疗费用超过七八万元且导致家庭极度贫困,才可申请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进行二次报销。
具体来说,异地就医的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因此,如果您的医疗费用没有达到大病救助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其他特定条件,那么您可能无法回老家进行二次报销。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