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个地方缴纳社保并都交满十年后,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是详细的领取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原则
户籍所在地优先原则
如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那么他们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原则确保了参保人员在家乡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福利,避免了因流动就业导致的养老金领取地不确定性。
累计缴费满10年原则
如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某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那么他们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原则鼓励了长期在某一地区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该地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确保了参保人员的长期贡献得到相应的回报。
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原则
如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那么他们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原则确保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因为流动性而受损,保障了参保人员的长期利益。
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原则
如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那么他们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原则为那些在多地流动工作但未能在任何一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人员提供了最后的保障,确保了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领取权。
具体情况下的领取地选择
多个参保地均满10年
如果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缴纳社保且每个地方的缴费年限都满10年,那么他们将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保人员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享受较高的养老金标准,避免了因多地流动导致的养老金损失。
户籍地最后缴费满10年
如果参保人员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户籍地,那么他们将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户籍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保人员在户籍地享受家乡的养老金待遇,避免了因流动就业导致的养老金领取地不确定性。
户籍地非最后缴费满10年
如果参保人员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不是户籍地,那么他们将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保人员在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享受较高的养老金标准,同时也能在户籍地享受家乡的福利。
领取养老金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或社保局申报。社保局会核定待遇并通知办卡,次月领取养老金。
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确保顺利领取养老金,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的延误。
注意事项
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之后在外地首次参保的,只能建立临时账户,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这一规定提醒参保人员在选择工作地时需要考虑退休地的选择,避免因年龄限制影响退休地的选择。
在多个地方缴纳社保并都交满十年后,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需要遵循“户籍所在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具体选择应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和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注意年龄限制对退休地选择的影响。
社保交满十年后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社保交满十年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
确认退休条件
- 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 缴费年限: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
准备相关材料
- 身份证
- 社保卡
- 人事档案
- 户口簿
- 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书
- 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收据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办理退休手续
- 提前预约: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退休审核手续。
-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 审核与缴费信息确认:审批通过后,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 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 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
领取养老金
- 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 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转账等方式领取养老金。
特殊情况处理
- 累计缴费不足15年:
- 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交满十年后如何转移社保关系
社保交满十年后,转移社保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线上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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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 注册并登录账户。
- 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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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12333 APP:
- 下载并安装“掌上12333”APP。
- 注册并登录账户。
- 点击“更多服务”,选择“社保转移开通地区查询”,确认转入地是否支持网上转移。
- 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可随时查询审核结果。
线下转移
-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
-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 新就业地的劳动合同或录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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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移:
- 前往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等待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
原参保地转出:
- 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将相关资金和信息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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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收:
- 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在收到转移的资金和信息后,办理接收手续,并将社保关系正式转入。
注意事项
- 年龄限制:男性满50岁,女性满40岁的跨省转移需特别注意,可能需在原参保地保留临时账户。
- 转移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不能转移。
- 办理时间:建议在离职后尽快办理社保转移,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社保交满十年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保交满十年后,若符合领取条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 缴费年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
- 非自愿中断就业: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等原因失业,而非主动辞职。
- 失业登记与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
领取流程
- 准备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办理失业登记: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求职意愿。
-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
- 审核与领取: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起按月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领取标准与期限
- 领取期限: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发放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注意事项
- 失业期间应按时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招聘活动,以提高就业能力。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有其他收入来源,应主动报告。
-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间,养老保险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纳。